尊敬的家長們:
為進一步增強大家的國家安全意識,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》頒布四周年之際,我園近期開展了一系列學習貫徹《反間諜法》、《國家安全法》等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。所以我們希望家長們也要樹立意識,請家長們學習《反間諜法》。
1、什么是間諜行為?
《反間諜法》第三十八條規定,間諜行為指下列行為:
?。?/span>1)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、資助他人實施,或者境內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;
?。?/span>2)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;
?。?/span>3)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實施或者指使、資助他人實施,或者境內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、刺探、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,策動、引誘、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;
?。?/span>4)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;
?。?/span>5)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。
2、公民、組織在反間諜工作中有什么義務?
?。?/span>1)機關、團體和其他組織應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,動員、組織本單位人員防范、制止間諜行為。
?。?/span>2)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反間諜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協助。
?。?/span>3)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,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;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、組織報告的,相關國家機關、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。
?。?/span>4)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了解有關間諜行為的情況、收集有關證據時,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,不得拒絕。
?。?/span>5)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保守所知悉的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。
?。?/span>6)任何公民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、資料和其他物品。
?。?/span>7)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、使用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專用間諜器材。
3、發現間諜行為怎樣處理?
?。?/span>1)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,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、組織報告的,相關國家機關、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。
?。?/span>2)撥打舉報電話:12339
?。?/span>3)通過電子郵箱舉報: jubao@gjag.yn.gov.cn
國家對支持、協助反間諜工作的組織和個人給予保護,對有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。
因此,我們在信息的安全維護戰中時刻警醒自己,嚴守秘密,規范 行為,遵守《反間諜法》規定,為實現?中國夢?作出自己的努力貢獻。
南安一中
2021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