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善待人,反對校園欺凌
2021年4月19日 李志鵬
尊敬的老師、親愛的同學們:
大家上午好!
今天我國旗下的主題是《友善待人,反對校園欺凌》。那么什么是校園欺凌呢?它不是同學之間開玩笑、鬧矛盾、沖突打架,而是指個人或者團體,對另外的個人或者團體有故意的持續性的攻擊行為。這些行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:
一是“肢體欺凌”,主要是指打架,斗毆,搶東西,毀壞物品等一系列對學生身體及精神達到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。而這些施暴和受害者,都有可能導致反社會人格的形成,日后甚至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二是“言語欺凌”,就是使用謾罵、詆毀、蔑視、嘲笑等侮辱歧視性的語言,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損害,屬精神傷害的范疇。;
三是“關系欺凌”,包括通過惡意造謠、挑撥或者鼓動其他人孤立某個人的社會排斥等形式,使同學的精神造成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。
以上種種行為,都可能對同學的身體和心靈造成嚴重傷害,甚至會給他們留下了終生的心理陰影。我們學校的態度是:校園欺凌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、處罰一起,絕不姑息。我們國家一直依法保護未成年人,但保護不是縱容,未成年犯罪也要負刑事責任!2021年3月1日新開始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十七條規定: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搶劫、放火、投放危險物質罪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,犯故意傷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,情節惡劣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現就校園欺凌工作發出以下倡議:
一、防患于未然,學會自我保護:
1、晚自修放學,盡可能結伴而行。
2、穿戴盡量低調,不要過于招搖。
3、在學校不主動與人發生沖突。
4、放學不要貪玩,尤其是晚自修后要按時回家、回宿,上學放學及外出時要主動告知父母。
5、放下手機,不要沉迷于網絡,遠離網絡上的暴力和不健康內容。
6、不能胡鬧任性,要慎重擇友,多交“益友”,不交“損友”。
二、遇到問題沉著應對,學會堅強面對:
1、人身安全是第一位,不要去激怒對方。
2、當自己和對方力量懸殊時,要通過理智或借助環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。
3、遭遇校園暴力之后,一定要及時跟老師及家長溝通,不能忍氣吞聲。要告訴老師及家長真實情況,并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。
奉勸那些追求所謂個性的同學一句,遵守紀律,摒棄雜念,立志成才才是正道,違紀只能說明你漠視規矩,自以為是。希望同學們防患于未然,學會自我保護,遇到問題沉著應對,學會堅強面對!當然也絕不能欺凌別人!只有這樣,才能為同學們建設一個和諧友愛的成長環境,讓我們一起努力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