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安市教育局文件
重要通知
中共南安市紀委 南安市監察局
關于在全市開展中央“八項規定”
執行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
各鄉鎮(街道)黨委(黨工委)、人民政府(辦事處),雪峰開發區黨工委、管委會,市直各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嚴格執行中央“八項規定”的通知》(南委反腐辦〔2013〕3號)精神,強化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民服務、廉政勤政意識,推動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向縱深開展,經研究,決定從1月 21日起組織對各單位執行中央“八項規定”情況進行督查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內容
各單位貫徹落實中央“八項規定”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對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、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、《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》、《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和《關于切實加強厲行節約工作堅決剎住公款送禮之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執行情況,重點督查以下幾個方面:
1.嚴禁公車私用及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。
2.嚴控公務接待,規范外出考察、旅游活動,嚴禁提高用餐標準或用公款相互吃請、贈送節禮、突擊發錢;嚴查黨員領導干部出入私人會所等現象。
3.嚴格機關工作紀律,切實加強干部“治庸、治懶、治散”力度。
二、督查方式
堅持經常性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原則,采取聽、查、看、訪等方式,聽取干部群眾反饋的情況,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,實地走訪察看,座談了解及受理投訴舉報。
三、有關要求
一要自查自糾。各單位要針對督查內容開展自查,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。
二要落實責任。各單位主要領導要擔負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,親自抓、負總責;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,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;各鄉鎮(街道、開發區)紀委(紀工委)、市直各系統黨委紀委、各派駐紀檢組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,加大督查力度。
三要嚴肅追責。督查情況將予以通報,對疏于監督管理、責任落實不到位,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違反“八項規定”行為的單位和個人,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有關規定,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中共南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南安市監察局
2014年1月21日
中共南安市紀委辦公室 2014年1月21日印發